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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18-02-11    阅读量:4535

全体县政协委员:

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将至,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传统习俗,虽然燃放烟花爆竹能增添节日气氛,但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等空气污染物,既影响空气质量,又危害人体健康,还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为最大限度的降低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让全县人民拥有一个文明祥和的春节。我们真诚地向广大政协委员提出如下倡议:

自觉做不燃放烟花爆竹 “带头人”。 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春节期间,广大政协委员要以身作则,带头转变节日庆祝方式,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自觉做不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员”。广大政协委员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切实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平台,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好处,影响和感染身边的亲朋好友,形成人人宣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各位委员,留住碧水蓝天是我们的共同心愿。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人人成为“倡树文明新风、保护生态环境”的践行者,以一言一行助力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太湖建设! 

     祝全体委员春节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政协太湖县委员会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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