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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政协太湖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9    阅读量:32632

县十届政协委员,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

根据《政协章程》规定,经县政协十届十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太湖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9日在县城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主要议程

建议会议的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讨论县政府工作报告,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讨论计划、财政报告;大会发言;表彰;审议通过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关于十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二、会议时间

大会于2019年1月9日至1月12日召开。2019 年1月10日上午开幕,1月12日下午闭幕,会场设在皖府国际大酒店。出席会议的委员和全程列席会议人员须于2019 年1月9日下午1:30-4:00报到。

会议报到地点:皖府国际大酒店

凡在城有住房的委员不安排住宿,中午休息房间由大会统一安排。

三、参会人员

出席人员:县政协十届委员会全体委员。

列席人员邀请我县的省、市政协委员,县政协机关、大统战系统副科以上干部,县政协专门委员会特聘委员列席会议的全过程;请各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县直正科级党政机关、群团部门、企事业单位不是政协委员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开幕会和闭幕会。(开幕会时间:2019年1月10日上午8:00,闭幕会时间:2019 年1月12日下午3:00)

邀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纪委监委、县人武部负责同志,在职县级领导干部,历届县政协离任的主席出席会议的开幕会和闭幕会。

请县委、县政府安排负责同志听取大会发言和委员分组讨论。

四、会议要求:

1、出席会议的县十届政协委员要按要求准备好提案。会前要认真调研,广泛听取和搜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写好提案,及时交大会秘书处提案组。

2、请各乡镇党委认真组织好本乡镇的委员集中按时到会。

3、所有参会人员要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如因故确需请假的,需以书面或短信形式向大会秘书长(占卓夫13966415859)请假。

4、会议会风会纪监督组将对违反会风会纪的情况进行通报处理。

5、请县新闻宣传部门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太湖县政协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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