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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03-08    来源:蒙城县政协    阅读量:35835

近日,蒙城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全县各党组(党委)切实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将政协党的建设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一体谋划、一体推进。

  《实施意见》从七个方面提出了24条具体落实意见。意见提出,深刻理解和把握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加强政治建设,切实担负起实现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政治责任;加强思想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加强组织建设,推进人民政协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改进作风;加强纪律建设,坚持用严明的纪律推进管党治党严紧硬;加强对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

  《意见》强调,政协党组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全面肩负起实现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坚持“党委有号召、政协有行动”的工作理念,坚持党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协履职就跟进到哪里,确保把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政协全部工作之中。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把在一些敏感点、风险点、关切点上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同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固守政治底线的定力和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的能力。

  《意见》强调,政协党组要深化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认识,研究制定党的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党建工作清单制,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切实加强政协党的组织建设,健全政协党组、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和机关基层党的组织全覆盖的组织体系,做到哪里有政协委员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的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要把加强委员队伍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改进调研视察考察工作,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打造一支“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委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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