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24 阅读量:148 |
据县政协委员赵四梅反映:太湖县素有“文化之乡”“礼仪之邦”的美称,但一些文旅景点、市民公园、公共文化场所等重点场所存在文化氛围不浓或文化建设内容不规范、品味不高雅的情况,缺乏地方文化元素,文字拼凑,诗词楹联不合格律,甚至有明显错误等等,给外人“没有文化”“没有品味”之感,有损“文化之乡”美誉。
为此建议:
一、组织一支专家团队。由宣传部门牵头,从文联、史志室、诗词书画学会协会等单位选聘专业人士组成专家团队,对全县重点场所开展一次专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修改意见,进行规范提升。
二、加强对文化建设内容的把关。在全县文化旅游景点、市民公园以及高速路口、高铁站、国道等显著位置,建设有太湖地域特色、彰显太湖文化内涵的文化地标,建立交通要道、公共场所文化标语标识内容审查制度,并从策划、设计、内容、建材、制作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内容准确规范、格调高雅大气,提升太湖文化品味,维护好“文化之乡”的形象。